关于申报第四批上海市节能服务机构备案
发布时间:2012-03-30 17:00:09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信法[2010]544号)有关规定,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合同能源办)现启动本市第四批节能服务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程序
申报单位可进入市合同能源办网站(http://www.emcsh.org),点击“备案管理”后进入“机构备案的材料”,下载相关表格及要求。
二、备案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4月25日。
三、申报受理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近花园路)上海市能效大楼A1楼7楼。
联系人:周鑫丽
电话:60805067
四、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纸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文档1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