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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上海市节能产品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13 17:37:40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本市节能产品的评价和推广应用,提升本市的能源利用水平,促进本市产业转型升级,受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现开始组织申报2014年节能产品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节能产品范围主要针对本市工商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的产品,产品种类包括:直接节能产品、间接节能产品、辅助节能产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产品等。外省市企事业单位所生产的节能产品如申请参加评审,须经当地省(市)级节能管理部门推荐。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申报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及检测手段,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省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均合格。

(三)参加评审的产品应投入批量生产半年以上,符合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标准规定,并在工业、建筑、交通或生活等领域中得到实际应用。

(四)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实施目录的产品应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具有相应产品检测资质的省(市)级及以上指定法定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六)对于国家或本市已出台产品能效标准的产品,其能源利用效率要达到标准中规定的节能评价值。对于国内还没出台能效标准的产品,应具有权威性的检测机构(省市级及以上)能效方面的检测报告,且能效指标或节能效果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动由上海市能效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不收取评审费用。

(二) 有意申报的单位须填写《上海市节能产品申请材料》(见附件,或登录www.esco.com.cn “通知公告”栏下载)进行书面申请,并通过市节能与综合利用一门式窗口提交(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1楼,受理时间:周二、周四 13:30-16:30 )  

联系人:

秦宏波    60805055     qinhongbo@esco.com.cn

刘东阳    60805161     liudongyang@esco.com.cn

传真:   60805082

上海市能效中心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