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新技术、新产品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5 17:54:25
各节能服务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发展,提升本市的能源利用水平,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关于节能产品评审要求,现开始组织申报2014年合同能源管理新技术、新产品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合同能源管理新技术、新产品范围主要针对节能服务公司、科研院所、企业、学校等自主研发、生产或引进的适用合同能源管理,且节能效益明显,投资回报期快,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新技术、新产品,包括:直接节能技术、产品、间接节能技术、产品、辅助节能技术产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技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新技术、产品等。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申报企业应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及检测手段,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省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均合格。
(三)参加评审的新技术、产品,符合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标准规定,并在工业、建筑、交通或生活等领域中得到实际应用。
(四)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实施目录的产品应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具有相应产品检测资质的省(市)级及以上指定法定检测机构提供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六)对于国家或本市已出台技术、产品能效标准,其能源利用效率要达到标准中规定的节能评价值。对于国内还没出台能效标准的,应具有权威性的检测机构(省市级及以上)能效方面的检测报告,且能效指标或节能效果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
三、评审方法及评审结果
(一)评审方法按照“上海市节能产品的实施方法”进行。
(二)评审结果经专家委员会认定批准后颁发“上海市节能产品”证书,并且优先引入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范围。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征集活动由上海市节能服务业协会负责具体实施,不收取评审费用。
(二)有意申报的单位须填写《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新技术、新产品申请材料》(见附件,或登录www.emc_lm@163.com“通知公告”栏下载)进行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一式7份,提交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1楼6001室,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6:00
(三) 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5日
联系人: 左国粹 60805424 / 13918488660 zuogc128@vip.sina.com
刘东阳 60805161 / 18516171895 liudongyang@es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