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5-02-27 13:31:17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中
存在的问题(申报页面部分)
为进一步做好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提高审核工作效率,笔者将近年来项目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指出其改正的方法。本报将陆续刊登相关信息,供各广大节能服务公司在申报项目时参考。本期将重点讲述申报平台登录页面中存在的问题。
1、外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于外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节能服务公司应向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申请,而非向本市申请。
2、企业信息不全,缺少单位名称。部分企业在登录页面企业信息栏目下面,漏写自己单位名称,造成核查企业信息不便。
3.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部分企业在填写项目时图简便,填写项目名称时寥寥数字,不够清晰明了,造成审核中无法看清项目具体改造内容。规范的项目名称应包括用能单位名称+改造地点+改造技术等内容,如“XX公司XX系统余热利用改造”。
4. 填写节能量时未注意单位。部分企业在填写能耗表时,没有注意到系统已经预制了单位,直接按照自己原来的单位填写,造成极为不合理的数据。
5. 同一文件没有相应合并。部分企业在上传扫描的文件时,没有将同一个文件进行合并,造成审核不便。另外,由于系统默认单一文件最大为5M,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并文件时要注意文件大小,如果大于5M,则要分割,但不要分割的太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