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节能环保产业技术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6 13:15:28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本市节能环保产业的推进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协会的产业政策、标准、和相关技术、产品等研究、跟踪、分析、推广等工作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推进协会在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会员中的专业化、科学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征集节能环保技术专家,组建节能环保产业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有志于推进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专业包括:
1.重点行业节能环保(包括:钢铁、化工、电力、集成电路、船舶等工业行业);
2.建筑节能(公用工程、工民建、办公电器、照明器具);
3.机械设备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发动机、通信电子、光伏材料、其它通用机械设备);
4.技术经济与概预算(不受具体专业限制);
5.综合能源(新能源、常规能源、能源系统工程);
6.数据中心节能;
7.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
8.数字化、智能化、互联网+节能环保方面;
9.“双碳”(碳中和、碳资产、碳金融、碳交易等)领域方面;
10.其他节能、环保相关专业。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政策。
2.诚实守信,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认真、廉洁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诊断、评审、评价及咨询等意见建议。
3.身体健康,能承担相关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或特别紧缺行业(学科)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
(二)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具备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及副高级(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从事行业节能环保相关工作满3年;
3.项目评审技术专家应具备副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并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能耗标准、用能设备等;项目评审经济专家应具备副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并熟悉本行业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等。
三、入选专家职责
入选的专家将接受本协会的委托,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参与相关节能政策、标准和课题研究,提供节能管理、技术论证、技术推广、产品推介和专家评审、研讨等咨询服务。
2.参与对重点节能、环保相关工程项目、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科学论证评价。
3.参与企业能源审计、能源规划、节能环保诊断工作。
4.参与相关节能环保、碳排放管理培训、调研及大型节能环保活动。
5.协助本协会开展其他节能环保工作。
四、征集程序
1.申请入选专家需填写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节能环保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节能环保专家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并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请入选专家可采取单位推荐、他人推荐和自我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送至或邮寄至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6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zc@secepsa.com。
4.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将会同有关方面于3月15日前完成专家的审查遴选工作,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通过我协会网站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本次集中征集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专家可随时与我协会联系并提交申请,我协会不再另行发文。同时,我协会将定期审核专家库,对无法胜任工作的专家及时调出专家库。
联系人:张忠成;联系电话:021-60805104
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
2022年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