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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申投诉处理机制

发布时间:2024-12-11 10:37:27

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工作遵循《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接受各单位和个人的申投诉。

一、申投诉处理原则:开放、公平和透明。

二、申投诉权限、内容:协会组织制修订和实施的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包括标准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等;团体标准实施包括标准推广、应用、国标/行标采信等。

三、申投诉渠道:

电话:021-60805423; 邮箱:xuanshifeng@126.com

四、申投诉处理时限:接到实名申投诉后,1个月内回复处理结果。

 

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

2024年12月11日